外国人持探亲签证入境中国后,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为工作签证。
如果是直系亲属的探亲签证,有公司雇佣,可直接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,但需要提供家属关系证明。
若非直系亲属或其他方式的探亲签证,或不能提供家属关系证明的,则不能直接办理工作许可证,需要先办理工作许可通知,然后在中国境内转z字签证,再办理工作许可证,最后办理居留许可。
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,建议向工作公司所在地的外专局或相关部门咨询详细政策。同时,办理工作签证通常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,例如获得工作合同、雇主担保,以及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,包括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、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、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、工作资历证明、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(含跨国公司派遣函)、已获认证或公证的最高学位(学历)证书或行业批准文书、职业资格证明、无犯罪记录证明、体检证明等(可能因个人情况和地区要求而有所不同)。
此外,根据规定,以下情形可在境内直接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,应按申请《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》和申领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提交全部申请材料:
1. 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外国高端人才(A 类);
2. 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,但工作岗位(职业)未变动,且工作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的;
3. 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或子女、在华永久居留或工作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,持有效签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的;
4. 符合自由贸易区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相关优惠政策的;
5. 用人单位符合享有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相关优惠政策的;
6. 企业集团内部人员流动的;
7. 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;
8. 已持工作签证依法入境的驻华机构代表人员;已获得来华工作90日以下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,在其停留有效期内,被境内用人单位依法聘用的;
9. 近5年内,连续在华合法工作1年以上且信用良好的(含1年);
10. 其他审批机构认定符合条件的。
在办理相关手续前,建议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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